壹、 依據及緣起
一、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第23條第1項第2款及內政部112年3月27日內授消字第1120823073號令修正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辦理。
二、 為強化防災士之運用及持續推廣防災士培訓,除了既有一般社區型防災士,亦規劃擴及各場域(如:關鍵基礎設施、交通運輸、學校、醫療院所、及大賣場等),以建立全民防災能量、強化社會韌性。
貳、 相關單位
一、 指導單位:內政部消防署、新竹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三、 協力團隊:地球環境資源與災害協會
四、 培訓機構:國立中央大學災害防治研究中心
參、 培訓對象
一、 新竹縣政府災害防救相關局(處)或鄉(鎮、市)公所單位承辦人員。
二、 新竹縣轄區的志工組織、民防團體、義消、婦女防火宣導、新竹縣水上救生協會、商家、企業等場所/組織及團體之自衛消防編組、承辦災防業務者及場所營運人員。
三、 其他有意願協助防救災工作之民眾。
四、 以上名額總共不超過50人為限。
肆、 培訓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民國113年09月05日(星期四)與09月06日(星期五)
二、 地點:新竹縣中崙里集會所(302新竹縣竹北市福興一路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