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士培訓

簡介

 前言

  • 有鑑於國內對於防災士之認知概念尚未普及,為因應未來可能發生之大規模災害,必須建構地區災害韌性並研擬減災對策,強化社區與民眾自主防災能力,推廣防災士理念及民眾自助互助觀念,爰自107年起積極推動防災士培訓與認證制度

   

 相關法令依據

  • 內政部107年8月10日函頒「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近期於112年3月27日修正發布;防災士是指參與此要點所定防災士培訓課程並取得合格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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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及推動緣起

我國防災士的概念來自於「日本防災士機構」所訓練的防災士,以及「日本介助士共育機構」所訓練的防災介助士。日本防災士是經過日本防災士機構訓練且認證,以「自助、共助、群體合作」為原則。

我國防災士制度旨在提升民眾風險意識,並鼓勵民眾參與防救災工作,將自助、互助、公助能量導引至地方政府,進而強化地區災害韌性,故推動方式係參酌日本防災士制度為主。107年8月11、12日假南投訓練中心舉辦,邀請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局長、具影響力、知名人士代表共50人共同參與2天的「防災士第1期暨日本防災介助士聯合訓練課程」,透過此次防災士培訓,帶動民眾積極加入防災士行列的風潮,另邀請日本介助士教官、日本靜岡縣專家及國內專家擔任講座,成功敲響了防災士的啟動。

 

       

 

 我國現行防災士制度

 

一、參訓對象

  • 初期以參與韌性社區推動的村里和社區民眾為主,每個韌性社區派出2名有意願者來參與防災士教育訓練,並成為協助韌性社區推動的骨幹。為深耕地方防災,讓民眾熟知防救災資訊以利災害發生之際能自救、互救,將推廣至全民參與培訓。後期持續推廣至醫院、長照機構、企業及各組織單位,使有意願參與防災工作者的防災意識、技能等能夠普及化,亦無年齡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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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防災士類型
  • (一) 有意願自主提升防災意識之一般防災士。

    (二) 以公所為動員單位的「社區防災士」(包含村里及公寓大廈)。

    (三) 以大型民間組織為動員單位的「NGO防災士」。

    (四) 以企業與機構為動員單位的「企業(機構,如校園、醫院等)防災士」。

    (五) 具有其他專業訓練的「多元防災士」,如經濟部水利署防汛護水志工、農業部農業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土石流防災專員、桃園國際機場特種防護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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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推動方式
  • 自108年辦理防災士推廣培訓課程,初期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主要培訓單位,費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同時輔導民間防災審查輔導機構成立協助推動防災士培訓機制及韌性社區認證制度;109年逐步推動成立各地防災士培訓機構協助開班培訓防災士,務期韌性社區、民間企業、工廠、長照機構、身心障礙友善服務場所、高層建築物等均置有防災士,讓國內自主防災機制逐步深耕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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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培訓課程內容
  • 每班期應規劃為期約15小時訓練課程,包括基本課程及專業課程,包括基礎急救訓練、急救措施實作、防災士職責與任務、我國災防體系與運作、我國近年災害經驗及災害特性、資訊掌握、運用與社區防災計畫、個人與居家防護措施(含情境練習)、社區防災工作推動與運作、社區避難收容場所開設與運作、防災計畫實作與驗證等課程,並需要經過學科及急救技術測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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