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 內政部112年3月27日內授消字第11208230732號函修正之「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
二、 高雄市政府113年1月30日高市府災防字第11330488300號函「高雄市政府防災士培訓計畫」。
貳、 緣起
近幾年天然災害頻傳,災害的規模與複雜性增加,加上檢視目前村里及社區在防災工作推動及對於災害的耐受力較為不足,所以在面對災害時,可能無法有效因應,在災後復原方面,也需要花較長的時間進行。
目前世界各國防救災均朝向強化自助、共助及公助機制努力,其中首重自助、互助。防災士係民間自主防救災工作之種子,民眾在受過防災士培訓後,能具備防災基本知識技能,以自救互助為目標,平時可自主協助家庭、社區及工作場所推動防災活動,災時及災後可以自救互救並協助避難收容、災民照顧及復原重建,俾能有效降低災害傷亡及損失。
本期由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籌措經費委託開辦1個班別,培育高雄市消防分隊隊員及該局災害防救業務相關承辦人員成為防災士,以提升全民及社區的防救災能量,達成強化社會韌性之目的。。
參、 培訓對象及預計人數
113年第15期防災士培訓_消防局專班預計培訓50名防災士,每班人數以50人為上限,主要對象為高雄市消防分隊隊員及該局災害防救業務相關承辦人員,並鼓勵女性人員參加。
肆、 培訓日期
民國113年9月11日(星期二) 及 9月13日(星期五)。
伍、 培訓地點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7樓大量話務室,地址: 806027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