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緣起
(一)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第23條第1項第2款。
(二)內政部113年9月16日內授消字第1131604415號令修正「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
(三)「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114年執行計畫書。
為培訓澎湖縣災害防救業務人員、社區民眾、學校單位、民間志工團體、民間社福機構、關鍵基礎設施單位及企業成為防災士,以自助、互助及合作為原則,並具備災前協助整備、災時協助應變,以及災後協助復原重建等能力。進而在推動韌性社區、企業防災、防救災教育等方面發揮所長,建立正確災害防救觀念及防救災技能。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消防局、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三、培訓對象及預計人數
本次防災士培訓人數80人,因考量報名培訓學員可能因工作或臨時任務需求無法完訓及學術科測驗合格率,規劃招募人數85人,其邀請參加對象範圍說明如下:
(一)各級學校單位。
(二)警政人員。
(三)本府與鄉(市)公所災害防救業務人員。
(四)本府災害應變中心編組單位災害防救業務人員。
(五)社區民眾(鼓勵女性民眾、弱勢群體參與)。
(六)民間志工團體、民間社福機構、關鍵基礎設施單位、企業。
四、收費方式
本培訓課程免報名費,費用由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支應。
五、培訓日期與地點
防災士培訓日期為114年03月27日(星期四)~03月28日(星期五);辦理地點為澎湖縣文光國小3樓C301視聽教室(澎湖縣馬公市光榮里三多路4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