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關:屏東縣政府。
協辦機關:屏東縣防災士協會、東港鎮公所。
培訓日期:114年4月24日(星期四) -25日(星期五)。※研習時數共15小時,含考試1小時。
培訓地點:東港鎮公所5樓大禮堂(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7號)。
培訓對象及預計人數:對災害防救工作有參與意願者,包含大眾運輸工具業者、社福/長照/安養機構、衛生醫療機構、大樓管委會、村里長、學校教職員、旅宿業者等場域人員、社區守望相助(巡守)隊、社區發展協會、防災協作中心志工等,培訓課程以60人為原則,未滿50人不予開班。
課程及考試規定︰
(一) 參與防災士培訓學員應完成為期2日學科及術科操作訓練課程,完成課程後,依規定進行學科及術科測驗。
(二) 學科測驗須達60分以上始為及格,未達60分者須於1年內補測,補測分數須達70分以上。
(三) 急救訓練課程術科測驗須通過心肺復甦術、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操作及止血、包紮與固定操作,任一項目不合格者,視為不通過,須於1年內補測,補測未及格者,則須重新參訓。
培訓費用:本防災士培訓課程含課程講義、測驗、認證及餐費,由「內政部114年直轄市、縣(市)政府防災士擴大培訓計畫」經費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