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收容處所之災前整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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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收容處所之災前整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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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災害發生,無論是局部或是大型災害,都可能會引發需要進行避難收容的災民。在平時的整備工作中,能應對災時需容納大量災民的避難收容處所⛺非常重要,特別是以近年來人口快速高齡化趨勢📈,因此,因應人口愈來愈多的弱勢族群避難收容的避難收容需求進行整備,亦是必須考量的議題。

 

✨內政部於2023年推動「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強調避難收容處所之空間規劃與營運管理的重要性,災前整備若能針對不同收容對象進一步規劃相對應的避難收容空間,將有助於特殊需求族群的災害防救災規劃的實踐。👍

可以根據下列五大項目,評估避難收容場所與進行災前整備的具體指引。

 

1️⃣避難收容處所選擇基本條件

 

1.地理位置🌐

避難收容場所應避免位於災害潛勢區。可利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災害潛勢地圖(網址:https://dmap.ncdr.nat.gov.tw/1109/map)查詢,檢視所在地的災害潛勢分布,確認避難收容場所之安全性。

2.建築物的結構安全性🏠

優先選擇建築執照較新的建築物,若無則選擇經過結構補強的建物,確保建築物的安全性,尤其在面對地震等災害時更有保障。

3.建築物的室內外通路🦽

(1)無障礙通道

確保動線寬敞,能足夠讓輪椅或其他移動性輔具通行,避免出現高低差、障礙物及門檻,且地面應平整、堅固防滑,垂直移動時可提供無障礙電梯作為代替,且於緊急時電力應可維持運作。

(2)救援物資動線

負責運送物資的貨車、水車和垃圾收集等工作用車輛,需要提供足以讓相關大型工作用車通行的道路寬度與迴轉平台。

4.停車場🚚

盤點一般與無障礙停車空間與數量,確保有貨車及清運車輛停放的空間。

 

2️⃣避難收容空間選擇原則

1.一般避難收容空間⛺

優先選擇大型集會空間如學校(教室、體育館、室內球場等)、公所(鄉鎮市區及村里民活動中心)及防災公園。

2.特殊避難收容空間❤️

評估現有場所是否具備特殊避難條件,並進行功能區劃滿足需求。

3.避難收容附屬空間水電設施盤點💧⚡

盤點必要的附屬空間和供水供電設施,並確保其供應量符合避難需求進行相關整備。

4.避難收容附屬空間區劃與相關物資準備🩺

設置醫療區和安心關懷(宗教撫慰)區,確保提供隱私空間。

 

3️⃣物資儲備建議

1.地區物資儲備等級🍞

(1)山區、易成孤島地區:需儲備至少14天。

(2)農村、偏遠地區:需儲備至少3天。

(3)都會、半都會地區:需儲備至少2天。

2.特殊避難需求建議🍼

應考量下列因素:飲食、衣物、住宿、行動、衛生、醫療、行政作業、通訊設備及緊急應變。

 

4️⃣現有人力資源盤點

1.社區資源🦺

社區巡守隊、防災士或社區志工等,可支援維持避難收容場所運作。

2.外部資源🏥

合作之民間團體、社福團體、醫療照護人力等。

 

5️⃣社區協同機制商討

社區、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應共同協作🤝。應定期參與開設演練,檢討避難收容場所的運作狀況,確保災時能順利運作。

 

以上避難收容場所空間選擇原則與整備原則,作為社區居民在災前整備與評估避難收容場所的具體指引📝,確保在災害發生時,進行避難的個人都能得到妥善的安置與保護。🌱

 

(撰文者: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董娟鳴副教授)

 

參考文獻:

內政部消防署(2023)。直轄市、縣(市)大規模風災震災避難收容處所維運指導原則。

衛生福利部(2023)。直轄市、縣(市)危險區域(村里、部落)因應天然災害緊急救濟民生物資儲存作業要點範例。

蔡綽芳、董娟鳴(2021)。高齡社會下大震災後短期避難場所設置高齡特殊避難空間參考手冊之研擬。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同研究報告。

 

特殊避難需求建議

 

避難收容空間選擇原則

 

避難空間機能關係

註:●:空間機能關係強;○:空間機能關係中;△:空間機能關係低;「空白」:無特別關聯。